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JUNGLIA PARKING停车场条款
由JUNGLIA管理的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请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使用。
1. 停车位的提供
- 停车场的目的是以有偿方式提供用于短时间停车的空间,主要面向使用本公司运营设施的顾客,并非用于保管车辆。此外,未经本公司许可,禁止在停车场内从事任何营业行为。
- 禁止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经本公司许可的活动等情况除外)。
2. 免责声明
本公司对于在停车场内的车辆及其附属装置或所载物品被盗、遗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可归责于本公司原因所致的情况除外。此外,若停车场使用者因其他使用者或他人之行为,或因停车场内存在的车辆或其附属装置或所载物品等所导致的损害,或因其他非可归责于本公司之原因而在停车场内遭受的损害,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停车时间
由于停车场主要用于短时间停车,服务对象为使用本公司运营设施的顾客,因此,停车场的使用时间为当日设施营业结束时间后1小时以内。但若事先获得本公司许可,则不在此限。
4. 禁止停车的车辆
- 由于车辆尺寸等原因,经本公司工作人员判断无法停放于停车场内的车辆。
以下所列之车辆:
- 未登记车辆、已过检验期限的车辆等,被禁止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车辆。
- 汽车登记号码被遮盖或拆除,导致无法通过自动识别装置读取登记号码的车辆。
- 已变更汽车登记事项但尚未完成变更手续的车辆。
- 临时登记中的车辆等,难以明确识别车身的车辆。
- 因附属装置等可能触碰并造成停车场设施、机器或其他汽车损坏的车辆。
- 大型特殊车辆、建筑用特殊车辆等用途特殊,可能对停车场设施或机器造成损坏的车辆。
- 搭载危险物品、有害污染物质、其他可能危害安全或卫生的物品,或可能产生恶臭或液体泄漏等的车辆。
- 不属于上述情况,为黑道、黑道相关团体的成员或关联人士,或其他反社会组织相关人士所持有、管理或使用的车辆。
5. 停车费用
- 停车场使用者应支付停车场所标示的费用金额。
- 请在提前预约时或使用停车场内设置的自动缴费机或付款机器支付停车费用。但如遇上述机器故障等不可抗力情况时,请向停车场内的本公司工作人员支付。
- 无论闸门等机器状况如何,请依照缴费流程完成缴费手续。
6. 停车方式
- 停车场使用者须依照停车场内标示的方法,将车辆停放于指定的停车位内。请勿停放于非停车位区域。
- 在停车场内停车或临时停车时,请关闭发动机。但如经本公司另行许可,则不在此限。
7. 对遗弃车辆的处理
- 如停车场使用者未向本公司申报,且连续停车超过7天,本公司可通过在停车场张贴告示的方式,要求该使用者在本公司指定的日期前将该车辆领回。
- 在前项情况下,若使用者拒绝或无法领回车辆,或在非因本公司过失的情况下无法确认使用者身份时,本公司可通知车辆的所有者等(指汽车检验证上所记载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下同),或通过在停车场张贴告示的方式,要求其在本公司指定的日期前领回车辆。此时,视为使用者已放弃对该车辆的所有权利,并同意在车辆移交给其所有人等之后,放弃向本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移交请求,亦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向本公司提出任何异议。
- 即使本公司已通过书面方式(包括在停车场内张贴告示)提出第(1)项及第(2)项所述的要求,若车辆在本公司指定日期前仍未被领回,则本公司可视为该使用者及车辆所有者等已拒绝领回车辆。
- 在依照第(1)项规定所指定的日期过后,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况外,本公司对该车辆所发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第(1)项及第(2)项情形下,为确认使用者或所有者等的身份,在必要范围内,本公司可对车辆(包括车内)进行调查。
- 在第(1)项及第(2)项情形下,如出于管理需要,本公司可在停车场内张贴公告并事先告知后,将车辆移至其他地点。
- 如本公司已根据第(2)项提出领回车辆的要求,但车辆在本公司指定的日期前仍未被领回的情况下,自该指定日期起满3个月后,本公司可在通知车辆所有者等,或在停车场张贴公告并事先预告的前提下,由公正的第三方在场监督下,对该车辆进行出售、报废或其他处理。此时,若明确车辆的市场价值不足以支付出售所需费用(包括提出要求后车辆的保管费用),则可在通知所有者等或于停车场张贴公告并事先预告后,于本公司指定的日期届满后立即,由公正的第三方在场监督下,对该车辆进行出售、报废或其他处理。
- 如本公司依据第(7)项规定对车辆进行了处理,应立即将处理情况通知车辆所有者等,或在停车场内进行公告。
- 如本公司依据第(7)项规定对车辆进行了处理,则应从处理所得收入中扣除停车费用以及为保管、移动及处理该车辆而产生的费用。此时,若处理所得收入低于本公司所产生的费用,本公司可向车辆所有者等要求补足差额;若处理所得收入高于本公司所产生的费用,则本公司应将其差额返还给车辆所有者等。
8. 使用者的赔偿责任
若停车场使用者违反本条款或停车场内所张贴的规定,或因故意或过失而损坏停车场的设备或机器,须就因此而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害(包括因此导致停车场全部或部分暂停营业所产生的营业利润损失)进行赔偿。
9. 本条款的变更
本公司可在无需事先取得使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本条款及停车场的各项规定进行变更,并通过在本公司官方网站公布变更内容,或采取与变更内容相符的适当方式通知使用者。
在变更本条款时,本公司将通过店内公告、互联网或其他适当方式,事先公布变更后的条款内容及其适用开始日期,并自公告中所定的合理期间届满之日起适用该变更内容。
- 无论是否符合第4条第(1)项所规定的车辆标准,只要发现车辆停放于非停车位区域,本公司均有权对该车辆进行移动、出售、报废或其他处理。